展览品的处理
您目前所在的网站位置: 首页 » 展后指南

展览品的处理

更新日期: 2015-06-15

 对展览品的处理,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:   
1.国内指定不出售的。应原件运回:   

2.贵重展品。一般可采取个别成交或寄售的办法。否则需运回: 
  
3.中,低档商品一般采取折扣包销的办法,在展览中受损展品折扣较大,高档商品、艺术品一般不打折扣。有些令人瞩目的精品,还会因展览而身价上升:   

4.展览道具类,除了铝合金组装式道具之外,一般不具有重复使用价值,大多就地处理。  
展出展品有很多是贵重物品。所以展品处理的重点实际就在这些贵重展品的出售上。很多展团为此大伤脑筋。曾有展览为此提供过良好的经验:在展览开幕前 按贵重展品做成精致样本,并附开幕请贴 送到一些“准买主”手中,做好公关宣传工作。最终取得了极佳销售成绩。

站内搜索

联系信息